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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增加供货品牌及基准地的公告

  〔2025〕132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厂库交割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同意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国贸)申请增加惠龙港作为基准提货地及增加纪驰等可供货品牌(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热轧卷板期货交割厂库提货地等信息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