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0号
当事人:
蔡博文,户籍北京市,1986年出生。
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蔡博文操作蔡博文账户与郭立宁账户在ao2601、rb2601、hc2601、ao2605、hc2510、cu2601、cu2512合约上实施事先约定的相互交易、转移资金的行为。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本所决定:
1. 给予蔡博文公开谴责处分,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期限三年)。
2. 责令改正,对蔡博文处5万元罚款,在违规案件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如数缴纳至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账户。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