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2026〕176号

当事人: 

  王先跃,籍贯安徽省,1989年出生。 

  谢远超,籍贯江苏省,1991年出生。 

  202618至1月23日,王先跃、谢远超分别使用王先跃账户与他人账户,在阴极铜期权合约等合约上相互交易,转移资金、扰乱市场秩序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 

  1. 给予王先跃、谢远超通报批评处分; 

  2. 责令改正,给予王先跃、谢远超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