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2026〕128号


当事人: 

  陈云山,男,户籍福建省厦门市,1982年5月出生。 

  2025年11月5日及2025年12月30日,陈云山操作陈云山账户与他人账户分别在黄金期权合约、白银期权合约上实施相互交易,存在实施事先约定的相互交易、转移资金的行为。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本所决定: 

  1.给予陈云山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给予陈云山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