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上期发〔2026〕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6月2日(即6月1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相关期货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燃料油期货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FU2704、FU2705、F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