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办发〔2014〕105号
各会员单位、各指定交割库(天然橡胶):
经研究决定,现对天然橡胶指定交割库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调整如下:
项目 |
现行收费标准 |
调整后收费标准 |
入库费 |
25元/吨 |
30元/吨 |
仓储费 |
1元/天、吨 |
1.3元/天、吨 |
出库费 |
25元/吨 |
30元/吨 |
过户费 |
无 |
1元/吨 |
其中过户费是指指定交割库在审核标准仓单的所外转让时收取的费用,该费用由指定交割库向受让方单边收取。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